特色小镇应有“退出机制"

时间:2016-10-20 09:49:36| 作者:adminbj| 查看: | 评论:

摘要: 住建部等三部委发布《关于开展特色小镇培育工作的通知》,决定在全国范围开展特色小镇培育工作,计划到2020年,培育1000个左右各具特色、富有活力的休闲旅游、商贸物流、现代制造、教育科技、传统文化、美丽宜居等特色小镇,引领带动全国小城镇建设。 ...

    中国乡村旅游网10月20日 日前,住建部公布了第一批中国特色小镇名单,此次进入名单的小镇共有127个。

    今年7月20日,住建部等三部委发布《关于开展特色小镇培育工作的通知》,决定在全国范围开展特色小镇培育工作,计划到2020年,培育1000个左右各具特色、富有活力的休闲旅游、商贸物流、现代制造、教育科技、传统文化、美丽宜居等特色小镇,引领带动全国小城镇建设。 

    这一次的特色小镇评选,从名单来看,还是很有特色的。比如大理州大理市喜洲镇,是白族第一镇,很有白族风情,里面也保存了不少白族的文化与印记;再比如红河州建水县西庄镇,同样有着原汁原味的味道;像宜昌市夷陵区龙泉镇,则是著名的名酒之乡、柑橘之乡……可以说,这些入榜的小镇,的确很有特色。而这种特色,还往往是其他小镇、其他地方很难具备和复制的,这也就可以看出特色小镇的价值与意义了。

    当选为特色小镇,对小镇来说,有两重作用与价值:一方面,可以更好地进行保护,无论是自然风情特色,还是产业发展特色,抑或是传统文化特色,通过这样的评选,可以获得更多关注的目光,也可以进行更好的保护;另一方面,这也是一种荣耀,通过这样的评选,可以让更多人了解这些特色小镇,然后前往旅游、体验,这对特色小镇的发展来说,也是一件好事,因为可以带来更多的发展机会。

    不过,凡事有好的一面,也就会有不好的一面。当特色小镇逐渐被人熟知,甚至是游客暴增的情况下,特色小镇的特色,还能不能继续保存下去呢?这是值得思考的。众所周知,当前很多旅游景区的打造,其实大同小异;而许多古镇的设置,更是如出一辙。此外,过度的商业化,也让一些景区的良好形象大打折扣。这些现实问题,必须警惕与避免。

    如何避免呢?最简单的方法,就是“特色小镇”的评选,应设立“退出机制”。若是一些“特色小镇”在利益面前迷失,或是丧失了自己本来的特色,则应该请其离开“特色小镇”的行列。至于破坏环境、过度开发等行为,更是不容触碰的底线。“优胜劣汰”的市场法则,在特色小镇的评选上也应适用,如此才能让“特色小镇”名副其实。(来源:中国商报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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